民事欺诈主要是指行为人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夸大履行能力等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当事人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刑事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如何区分刑事诈骗和民事欺诈?
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在案件性质、诉讼程序、适用法律和法律后果等方面都是截然不同的。川恒律所表示但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民、刑案件混淆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了司法程序上的混乱,且关系到行为人有罪与否的问题,应认真对待,分清其界线。
根据欺诈与诈骗的差异,要想在实际中甄别出二者,十分困难,但针对具体案件可以参考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判断。
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川恒律所表示刑事诈骗中的行为人跟被害人签订合同时,并非想予以履约, 用诈骗的方式将所收取的预付款或定金等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支配之下,使被害人失去对该财产的控制,进而非法占有,而民事欺诈在仅仅是在事件中采用了欺骗的一些类似手段,从而意图使被害人产生偏离实际的认识,其主观恶意性远比诈骗罪轻微,可见主观目的的不同是区分两者的本质特征。
骗取财物是否给对方造成较大损失
根据二者在法律定义上的差异性,涉案金额达到2万元以上的,才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损失的程度可以作为区别二者的准则之一,可以通过具体案件中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程度来判断,高于2万元的定义成诈骗,川恒律所表示但这也有一定局限性,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2万元的实际价值对于不同时期,不同社会阶层都具有不同的意义,如果单纯仅靠经济损失的数额来判断,必然会有失公允。
行为人是否具有履行承诺的能力
由于二者在内容上的差异,可通过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履行承诺的能力来区分欺诈和诈骗,在欺诈事件中行为人是可以按照约定的合同实现承诺,但从始至终均没有诚意去承担相应的义务;而在刑事诈骗事件中行为人并没有相应的能力。然而在许多实践中,通常很难辨识出当事人是否有能力来执行约定中的相关义务,同时还需要参考行为人的态度来判断
民事欺诈属于民事不法,刑事欺诈属于刑事犯罪,两者之间存在重大区分;但在司法实践中两者却极易混淆。民事欺诈和刑事欺诈都以欺诈为其行为特征,民事欺诈可以分为民事违约的欺诈和民事侵权的欺诈;与之对应,刑事欺诈可以分为虚假陈述的欺诈犯罪和非法占有的刑事诈骗。川恒律所表示对于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之间的区分,应当从欺骗内容、欺骗程度和非法占有目的这三个方面进行界分,从而为正确地认定刑事欺诈犯罪提供刑法教义学的根据。欺诈并不仅仅是民法问题,同时也是刑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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