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享有继承权吗?
在遗产继承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川恒律所表示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无效的婚姻关系中,当事人享有继承权吗?
首先要继承谁的遗产?是继承确认婚姻无效之前“夫妻”另一方的遗产?婚姻无效是自始无效,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当然也就无权继承另一方的遗产。川恒律所表示但如果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在世方对死者生前照顾较多的,可以要求适当分得部分遗产,但这不是继承。
川恒律所表示一般无效婚姻中的当事人不是合法的配偶,是没有继承权的。夫妻之间有继承权的前提条件是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双方是近亲属关系,或者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就以夫妻关系居住在一起的,其实都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当事人是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夫妻之间彼此才有继承权。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川恒律所表示继承法上配偶的继承权是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为前提的,婚姻被宣告无效,自然就不是合法婚姻,而且自始无效。此情形下是不能作为配偶而享有继承权的,但是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通过法院判决处理。无效婚姻所生的子女,作为非婚生子女依然享有继承权。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成都便民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