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程序自批准注册之日起,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且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注册期限届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以延期六个月。每次续展自商标最后期限届满之日起满十年。商标续展过程是什么?
商标更新过程
程序一:申请续展商标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一份"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和五张商标图纸,并将原"商标登记证"退回原"商标登记证"。
程序二:经商标局批准后,退还并公告原"商标登记证"。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局不予批准和拒绝。
程序三:对拒绝商标续展注册申请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拒绝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一份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副本,连同商标续展申请原件和驳回通知。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作出最后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最后机关决定批准续展注册的,移送商标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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